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8 | 阅读次数:

151amjs澳金沙门各位本科生同学:

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 号)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名额

    2020-2021学年度151amjs澳金沙门国家奖学金名额4人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11人

二、评选范围、用途

    国家奖学金奖励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本科生,本学年未获得校级社会捐助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资助我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学年未获得校级社会捐助奖学金。

三、奖励或资助种类、标准

    奖励分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两种形式。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由上级部门制作证书并由学校发放。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由学校制作证书并发放。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社会捐助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

    6. 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在 2020-2021 学年的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0%(含10%),且无不及格科目。综合考评排名可通过两学期综合考评成绩平均值计算而得。

    7.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体育成绩和宿舍卫生达标。

五、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4.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2020-2021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6.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2020-2021 学年通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7. 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体育成绩达标;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所在宿舍卫生达标。

六、申请及评审程序

    1、根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纸质版: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北京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格式或增加页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一份,500字以内。主要介绍基本学制内在校期间学习成果、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表现,不限于2020-2021学年。请务必写明学号、姓名、所在单位、年级及专业,以及申请奖学金类型,A4纸单面打印。

(3)个人成果证明材料和纸质版(原件复印件),要与申请表中的成果一一对应(含“主要获奖情况”“申请理由”“推荐理由”中提到的成果),包括 2020-2021学年成绩单(纸质版为原件,学校教务部门盖章)。

     以上材料请于10月12日17:00之前上交到3#250曹润刚老师处。

电子版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10月12日17:00

电子版统一编辑邮件名“奖学金名称+学院+学号+姓名”发送至jdxyjxj@163.com。例如“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151amjs澳金沙门+112013000+张三”并添加以下项作为附件。

(1)《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或《北京理工大学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不得随意调整表格格式或增加页数;

(2)申请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500字以内,写明所在学院、专业、班级、学号、姓名、申请奖学金类型,文件名格式:申请奖学金名称-学院-学号-姓名);

(3)《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3);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见附件4);

七、奖学金兼得关系

1、国家奖学金(本科生)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政府部门类奖学金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政府部门类奖学金是由国家部委或其他单位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权限基本不在本校的奖学金,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等。

3、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往年已经获得徐特立奖学金者,仍执行一个学制之内只能获得一次的规定。

4、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5、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151amjs澳金沙门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