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评定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9-25 | 阅读次数:

各同学: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培养“明德致远、宽厚基础、精深求是、包容创新”的领军人才,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9]19号)、《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研函〔2021〕080号)要求,现就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评定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基本学制内在籍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国防科工及军队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超出基本学制年限的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二、奖学金名额分配和奖励标准

1、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学校根据核定人数,按每年人均不低于7000元下发各单位分配额度,各年级奖励等级与标准由各单位制定。原则上分三个等级,并设定金额级差。其中,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可不分等级,三年级及以上博士研究生须设立特等奖学金,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每年15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10%。

2、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学校根据核定人数,按每年人均不低于3200元下发各单位分配额度,各年级奖励等级与标准由各单位制定。原则上分三个等级,并设定金额级差。最高等级奖励金额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奖励比例不低于参评人数的20%。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学术成果符合学校和学院评定要求。

(二)参评研究生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在本学科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详见附件7:《151amjs澳金沙门重点期刊目录(2019版)》;

2.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第二申请人获得国家/国际授权发明专利;

3.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且排名前三;或者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学科或科技创新竞赛二等奖,排名第一;

4.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有证书);

5.作出特殊贡献,荣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等。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 受到学校处分者,处分期内取消参评资格;

2. 伪造材料、重复使用成果、作弊、学术不端行为、违反学术道德者;

3.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者;

4.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5.由于因私出国留学、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6.本学年度无故不缴纳学费、逾期不注册者。

四、评定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经导师和班级组织审核汇总后上报;

(二)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学院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四)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评定时间节点(截止时间前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一)系统上填报备案(9月24日~10月12日12:00之前)

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北理云(online.bit.edu.cn),点击“一站式填报”(使用方法详见附件1),按系统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在10月12日12:00之前在系统中确认提交(仅保存无效)。

(二)研究生向班长提交材料(10月12日17:00前)

自愿申报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站式填报系统导出)导师签名纸质版及电子版(除导师意见及所有签名手写外,其余部分全部填好打印,严禁修改表格格式,单面打印。如果格式不符合要求,取消评审资格。新生不交)。

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需在系统填报,无需提交其他证明材料,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直接认定。

2.依据《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0版)》(附件2)如实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2021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附件3,仅2020级学生填写课程成绩得分,详见附件2说明)导师(必须亲签或者课题组老师代签,不可使用签名章,导师对论文层次把关)、班长、申请人签字后上交纸质版及全部相关支撑材料。【2020级学生需要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

3.《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硕博按年级已分为不同sheet,请注意按年级正确填写)。

4.《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申请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奖成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版。

(三)班长向学院提交材料(电子版10月14日12点前,纸质版10月15日

各班班长汇总本班并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特等、一等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需生成并打印纸质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至3号楼250办公室),电子版汇总压缩文件命名:学业奖学金+审批表+班级。

2.班长审核签字后的《151amjs澳金沙门2021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纸质版)及全部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3号教学楼250办公室。

3.班长审核汇总后《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综合成绩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电子版汇总表(只交按年级分sheet汇总后的一个表)文件命名:学业奖学金+统计表+班级。

4.班长审核汇总后《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表)汇总表(汇总为一个表,文件命名: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班级)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奖成果汇总表》(附件6,电子表)(汇总为一个表,文件命名:学业奖学金+特等一等成果汇总表+班级)。

以上所有电子版文件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至jdxyjxj@163.com,邮件主题命名:学业奖学金+班级

(四)评审阶段(10月16日-24日):学院评审委员会依据研究生提交的学业奖学金申报材料及北理云《一站式填报系统》中的参评成果组织评审。

(五)学院公示阶段(10月24日~28日):学院将评审结果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评定原则和标准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二)依据《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0修订版)》执行;

(三)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发表为准(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计算,其他不予计算。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

(四)国内发明专利成果以授权的为准;

(五)成果计算时间段为2020.9.1-2021.8.31

(六)上一学年有成绩不及格者不得申请一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七)申报材料有不属实者、虚报者、有学术不端者一票否决。

七、注意事项

(一)2021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及评定工作将使用北理云《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参评2021年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信息取自【个人数据】模块,鼠标移到相应项可以看到数据来源。申请者需要先在【个人数据】模块补充完善个人信息和相关论文、获奖等成果后,再开始奖学金申报。在填写过程中,可以移除申请表中不用于本次申报的论文、获奖等。参评成果以系统中填报的有效成果为准。申请者需登录北理云《研究生奖学金申报系统》进行信息确认及成果申报,未在系统中提交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的研究生,学院将不受理其申请。

(二)用于申请奖学金的各项成果需以“北京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学术成果视同研究生第一作者。学年度成果产出计算时间为:上年9月1日到当年8月31日,包括已正式发表的论文(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出版的论著、授权发明专利、高水平创新竞赛获奖或表彰。同一成果不能在不同年度重复使用,一经查出,取消研究生本次及以后的参评资格


支撑材料包括:

1、课程成绩:在研究生楼一层自助打印机打印,交复印件;

2、发表论文:期刊要有封面、目录、首页;会议有论文集,如被录用,要有图书馆开的录用证明,在线发表,有论文和截图证明;

3、发明专利:需提供可以说明专利申请状态和作者顺序的材料,如已授权请提供授权证书,已受理请提供专利说明书;

4、科技奖励、专著、软件著作权:相应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请提供可以证明开发人顺序的材料(如:北京理工大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审批表);

5、各种成果均为北京理工大学是第一单位;

6、综合素质中所列举的荣誉对应证书复印件。

 

 

 

 

151amjs澳金沙门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