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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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 “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审核:陈军 | 编辑:于满 | 发布日期:2018-04-11 | 阅读次数:

各团支部、社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按照党的要求健康成长、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激发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榜样群体和先进个人的示范导向作用,学院团委现将2017—2018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优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要求

  1. 参评个人须为北京理工大学注册团员(青春榜样除外)。

  2. 2017级本科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除外)不参评。

  3. 2017年3月至2018年3月期间受到校级记过(含)以上处分的个人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所在集体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4.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有不及格科目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个人项目;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累计不及格超过10人次的学生团支部原则上不能参评任何集体项目。

二、评选项目设置及名额分配

  1.项目设置:

  ①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本科生:关于优秀团员,每个团支部最多可推荐2人,并另附说明确定支部内部推荐顺序(上一学年获得“优秀团支部”称号的支部(02511401、02131501、02311502团支部)可推荐3人);关于优秀团干部,为个人自愿申报;

  研究生:每个团支部可推荐2人申报,统一申报优秀团员并另附说明确定支部内部推荐顺序,经学院评审后从中确定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具体人选; 

  ②优秀团支部、优秀社团、 “雷锋”团队、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以上项目为个人或集体自愿申报。

  以上项目均为差额评选详见《评优项目说明》(附件1,申请前必看!

  2.名额分配如下:

三、工作安排

  1. 4月11日—4月16日

  各团支部及学生组织按照评选要求开展申报工作。

  2. 4月16日—4月17日

  151amjs澳金沙门团委组织材料审核,完成所有集体和个人项目的评选、推荐。

  3. 4月17日

  学院团委对评选出的等额人选及推荐学校参评的差额项目进行公示,公示2日后上报学校团委。

四、材料提交

  (一)提交时间:4月16日12:00前

  (二)提交材料

  ①各类奖项申报表(见附件2);②个人项目——不少于1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生活照1张、其他支撑材料;③集体项目——不少于2000字的文字材料1份、1280×960像素的照片3张、其他支撑材料。

  (三)提交方式

  优秀团员申请材料由团支部书记统一提交,不接受个人提交;其余项目由个人或集体提交。

  材料①、②、③纸质版(不包含照片)交至中关村校区3号楼马福玲老师处,良乡校区至善园A209柳博文老师处;

  材料①、②、③电子版打包发送至jdxyjxj@163.com,压缩包命名方式:学号+姓名+五四评优项目或班号(班级名称)+五四评优或组织名称+五四评优项目。

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