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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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51amjs澳金沙门评定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审核:杨瑞伟 | 供稿:苏红 | 编辑:邓岩 | 发布日期:2019-09-17 | 阅读次数:

各位研究生:

  按照研究生院《关于评定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通知》研函〔2019〕107号文件要求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附件6),制定151amjs澳金沙门2019年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办法,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评定范围

  我校全日制(全脱产非在职)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高层次人才强军计划、国防科工及军队国防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我校与科研院所等其他研究生培养机构之间联合培养的研究生也可申请。超出基本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一年级研究生原则上不参加国家奖学金评审,特别优秀的,须经学院评审后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单独申报,直接进入差额评选。

二、名额分配

  硕士等额13人,差额7人;博士等额11人,差额5人。

三、申请条件

  1、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和学术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2、参评研究生学术成果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本学科顶级或重要期刊论文,层次划分以《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2016]16号)为准;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本人为第一申请人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或受理发明专利2项;

  研究生获高水平国际、国家级创新竞赛一等奖(排名前三)、二等奖(排名前二)或三等奖(排名第一)奖励;

  研究生获国家科技成果奖或省部级成果奖(有证书);

  作出特殊贡献或取得突出经济效益,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荣誉。

  3、研究生在学制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内可多次申请和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但获奖成果不可重复申报使用。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受到学校处分者,处分期内取消参评资格;

  参评上学年课程考试或开题、中期考核等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通过者;

  学术行为不端者、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参评学年研究生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超出学制年限和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在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及损失;。

  研究生在校期间擅自出国者;

  本学年无故不缴纳学费、逾期不注册者;

四、评定程序

  1.研究生本人自愿申报,经导师和班级组织审核汇总后上报;

  2.聘请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学院评定小组进行综合评定;

  4.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评定结果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五、评定时间节点(截止时间前未提交,视为放弃申请)

  (一)研究生向班长提交材料——9月20日下午5点前

  自愿申报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以下材料: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研究生成果采集系统导出)导师签名纸质版及电子版(除导师意见及所有签名手写外,其余部分全部填好打印,严禁修改表格格式,单面打印。如果格式不符合要求,取消评审资格)。

  2.依据《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版)》(附件7)如实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2019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附件1)导师签字后上交纸质版及全部相关支撑材料。

  3.《151amjs澳金沙门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硕博已分为不同sheet,按低年级在上高年级在下排序)

  4.全员填写《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

  5.申请博士国家奖学金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申请硕士国家奖学金填写《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博士、硕士均填在等额sheet中)

  (二)班长提交班级材料——电子版9月23号下午5点前,纸质版9月24号上午10点前

  各班班长汇总本班并提交以下材料:

  1.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系统导出)纸质版交至3号楼250办公室,电子版汇总压缩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审批表+班级。

  2.班长审核签字后的《151amjs澳金沙门2019年研究生综合测评得分表》(附件1)及全部支撑材料纸质版交至3号教学楼250办公室。

  3.班长审核汇总后《151amjs澳金沙门国家奖学金综合成绩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汇总表(只交汇总后的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统计表+班级。

  4. 班长审核汇总后《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推荐表》(附件3)电子版汇总表(只交汇总后的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结果推荐表+班级。

  5.班长审核汇总后《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汇总表(汇总为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博士推荐汇总表+班级)和《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附件5)(汇总为一个表,文件命名:国家奖学金+硕士推荐汇总表+班级)。

  以上所有电子版文件请班长以班级为单位发至1223998107@qq.com,邮件主题命名:国家奖学金+班级。

  (三)9月25日至9月27日

  学院组织评审。并将完成评审后的评定结果在本学院内进行公示。

六、评定原则和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学校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有良好的道德素质,乐于助人,热心公益事业;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金额为:硕士研究生每人2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3万元;

  3.依据《151amjs澳金沙门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修订版)》(附件7)量化计分;层次划分参见《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者发表学术论文要求》(校学位〔2016〕16号);

  4.发表论文以正式出版发表为准(已正式刊出或在线公布的,具有年、卷、期、页号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可计算,其他不予计算。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论文,可视为1/N篇论文(N为共同第一作者或并列第一作者的人数);

  5.国内发明专利成果以授权的为准,仅发明专利计算分数;

  6. 专利和获奖等都以北京理工大学为发明单位或获奖单位;

  7.各项成果和表彰应于2019年8月30日前获得;

  8.已经获得过国奖的学生再次申请时,成果不得重复使用(学院会严格审查,如有不符,按下述第9条处理);

  9.申报材料有不属实者、虚报者、有学术不端者一票否决。

附件证明(支撑材料):

  发表论文:期刊要有封面、目录、首页;会议有论文集,如被录用,要有图书馆开的录用证明,在线发表,有论文和截图证明;

  专利:专利证书复印件;

  软件著作权: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科技奖励: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编写著作: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51amjs澳金沙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