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151amjs澳金沙门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来源: | 审核:刘彦 | 编辑:董倩雅 | 发布日期:2020-05-11 | 阅读次数:

一、复试工作方案

  1.复试形式

  因受疫情影响,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采取远程网络视频形式开展,复试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防止该网络平台出现问题影响复试,同时使用“腾讯会议”作为备用。

  2.复试时间

  请查看:http:/tzgg1/178353.htm

  3.复试内容

  英语口语和听力(20%)、专业知识测试(40%)、综合能力测试(含科研潜质、表述能力、目标志向、心理素质等40%)。

二、复试具体内容及流程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参加复试,资格审查通知请查看:http:/tzgg1/178142.htm

  考生须扫二维码缴纳复试费,缴费二维码请查看:http:/tzgg1/178368.htm

  2.网络平台及环境测试

  为确保复试过程系统顺畅,在复试开始时,首先要对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协助复试专家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

  需准备网络设备和环境请查看:https://mp.weixin.qq.com/s/FFqW1eIMJWOTB9bzhV4UfA,http:/tzgg1/178307.htm。

  3.视频复试流程及要求说明

  正式考核开始前复试老师和考生确认复试须知,经考生确认后方可正式开始,复试老师可在复试过程中对摄像头角度和距离、考生所坐位置提出要求,考生不得擅自离场、不得有其他人员在场、不得有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在场、不允许查阅资料,回答问题时应直视摄像头,对于考官质疑有违规或作弊行为时应配合检查,一旦发现舞弊行为可直接终止复试并按照相关规定处理等。

  考生须在网络平台上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正式进入复试环节。

  4.正式复试环节

  (1)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介绍5分钟,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科技创新或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毕业设计或工作经历、专业优势和个人兴趣、今后目标志向等方面情况(不限这些方面,但不能超时);

       (2)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随机抽取至少三道题目并进行回答,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复试专家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等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回答,时间不少于5分钟;

  (4)复试专家从事先准备的外语题库中抽取试题进行提问,考生用外语回答,测试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时间不少于5分钟。

  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考核过程中如遇考生网络故障导致复试中断(时间超过10秒),待网络恢复后应重新提问,不得继续使用和回答网络中断前的提问。如考生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应及时调整考生复试顺序,依次递补,待原考生信号恢复后再重新接入平台进行考核,中断前考核内容和作答予以保留。

  如遇复试网络平台系统故障或者校方网络中断,复试组通知考生耐心等待,待系统或网络恢复后继续进行复试工作。如复试平台或网络临时无法恢复,应及时联系研招办协调解决,并及时通知考生。

三、录取

  (一)拟录取办法

  初试、复试加权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占60%,复试占40%,拟录取名单按照总成绩排序确定。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未达到60分不予录取。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复试成绩×5×40%

  (二)政审调档

  政审和调档工作采取电子材料远程提交的方式进行。

  (三)录取类别及协议签订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研究生,其中报考非全日制专业考生、现役军人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定向就业研究生须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方案见学院后续通知)。

  (四)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具体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情况等方面);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百分制的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

  (五)其他要求

  对于部分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需要采取电子远程方式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所有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并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违规、违纪处理及复查

  按照相关要求网络远程复试所有环节均全程录像备查,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注销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