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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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博士考生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通知
来源: | 审核:刘彦 | 编辑:董倩雅 | 发布日期:2020-05-21 | 阅读次数:

一、学术型博士、工程博士(全日制非定向)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网报成功后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 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原件或加盖人事档案公章的原件。

  (4) 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评议材料、答辩决议复印件(往届生);论文摘要(应届生)。

  (5)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国家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或其它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能证明科研水平和能力的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发表论文、专利、科研获奖、其它学习经历等。

  (8)个人陈述。请用1500字(中文)介绍本人专业背景、从事过的研究工作以及攻读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等。

  (9)身份证复印件(证件正反面印在1张A4纸上)。

  (10)学生证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6)、(7)、(8)、(9)、(10)项材料及第(5)项中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报到时须补交第(5)项中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往届硕士毕业生须提交上述第(1)、(2)、(3)、(4)、(5)、(6)、(7)、(8)、(9)项材料;

  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须提交上述第(1)、(2)、(4)、(6)、(7)、(8)、(9)项材料外,须另提交已取得最后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具备相应的外语能力的相关证明;已在所要报考学科或相近研究领域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具有已实现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含国防),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

  定向就业的应届毕业(或在读)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现正在履行合同约定的在职人员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

 

二、硕博连读考生提交材料包括:

(1)《北京理工大学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打印出纸质版,考生本人签字;    

(2)两封具有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3)本人《北京理工大学硕博连读审批表》(完成导师、考核组组长签字);     

(4)本人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原件(加盖学院公章);    

(5)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6) 学生证复印件(含姓名和学号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

 

三、邮寄地址:

       考生将资格审查材料最晚于6月1日(以邮戳为准)前以顺丰快递邮寄或送达151amjs澳金沙门招生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北京理工大学3号教学楼256 。

  邮编:100081

  收件人:董老师

  电话:6891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