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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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做好2019年度非毕业生团员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审核:韩姗杉 | 编辑: 赵会如 | 发布日期:2020-07-11 | 阅读次数: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充实和完善共青团基本信息数据库,全面掌握团组织、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发展状况,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现开展 2019 年度共青团基本信息采集统计和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本次数据采集及团费收缴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注册本科生、研究生(不含 2020 年毕业生)及青年教师团员、专职团干部。

  二、时间安排

  7月13日(周一)中午12:00前提交团员基本信息采集、团费收缴电子版材料及团费相关表格。

  三、主要工作

  (一)团员信息采集

  根据各团支部基本情况,登录“北京共青团”本团组织账号,反复核查系统内数据,确保团员数据与实际相符,无重复或缺失情况,根据相关数据进行统计,认真填写团支部团务统计表》、《未录入团员信息名单》(附件1、2)。

  (二)团费收缴

  团费收取的数据依据为2019 年团务统计数据。各团支部缴纳团费的时间从 2019 年 1 月起计算;新生从 2019 年 9 月起计算,新团员从入团月份起计算)交至 2019 年 12 月。

  学生团员(包括没有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团员),每月缴纳团费 0.2 元,全年团费 2.4 元。 

  按月领取工资的团员交纳团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2000 元以下(不含 2000 元)者,交纳 3 元;2000 元以上(含2000 元)者,交纳数为收入数乘以 2‰后按去尾法取整(即直接去掉小数点后的数值。如:工资收入为 5000 元—5499 元者,交纳 10元)。最高交纳 20 元。团员工资收入发生变化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标准交纳团费。

  3.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4. 团员除按规定缴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缴纳不限。

  团员如确有生活困难,无力缴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团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同意,团的基层委员会批准,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6. 根据《团章》和团内规定,团员应当增强团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团费。补交团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 个月。不得预交团费。 

  7. 请各团支部按照团务统计人数收缴团费并认真填写《2019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3),团支部收缴团费时可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灵活收缴

  四、提交方式 

  (一)团支部上交文件清单

  《团支部团务统计表》(附件1)《未录入团员信息名单》(附件2)《2019年度团费收缴情况统计表》(附件3)

  (二)时间

  7月13日中午12:00前,以支部为单位将三个表格压缩包命名为XX支部-2019非毕业生团务统计及团费收缴材料,发送至bitjidianftw@163.com

  

  

  联 系 人:梁凯文  

  联系电话:68913996 

  

  

  

  共青团151amjs澳金沙门委员会 

  2020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