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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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amjs澳金沙门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审核:韩姗杉 | 编辑: 赵会如 | 发布日期:2020-11-23 | 阅读次数:

  各同学:

  现开展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各类社会捐助奖学金主要用于奖励北京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项目

  本次评选社会捐助奖学金9项,与151amjs澳金沙门学相关4项:

  序号

  奖学金名称

  151amjs澳金沙门名额

  1

  SMC奖学金

  评审制:研究生2人

  等额推荐制:本科生1人,研究生2人

  2

  小米奖学金

  本科生1人,研究生2人

  3

  84781奖学金

  本科生8人

  4

  迪文奖学金

  本科生差额2人

  其中,SMC奖学金、小米奖学金、84781奖学金等额评选;迪文奖学金为差额评选。详情请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设置表》(附件1)及《北京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 学习态度端正,学风严谨,成绩优秀,在2019-2020学年无不及格科目;

  5. 其他申请条件请参见《北京理工大学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设置表》(附件1)。

  四、评审流程

  1. 学生申请

  根据各项奖学金申请条件,学生向学院提交:

  纸质版材料:

  (1)相关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19-2020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原件并加盖教学专用章;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包括各类荣誉及获奖证书、专利、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研究生导师对其学术论文或研究成果的鉴定意见等证明材料。

  电子版材料:

  (1) 《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3)

  (2)《2019-2020学年社会捐助奖学金候选人简介模板》(附件4),注意更改标题xx为相应奖学金的类别

  除上述材料外,申请SMC奖学金等额推荐制还需提交:

  《导师推荐意见》(研究生)《辅导员推荐意见》(本科生)纸质版并签字。

  报送时间

  电子版材料于2020年11月25日(周三)12:00前发至邮箱:jdxyjxj@163.com(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命名格式【151amjs澳金沙门】姓名—XXX奖学金申请)。注意申请已读回执,确保发送成功。

  纸质版材料于2020年11月25日(周三)17:00前交到151amjs澳金沙门办公室梁凯文老师处。

  2.学院评审

  (1)学院组织召开评审委员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将评审结果公示7天,以防止不正之风,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2)学院在公示无异议后,汇总申请材料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

  (3)有关SMC奖学金评审说明:SMC奖学金评审采取评选制和等额推荐制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制由学生申请,书院评审后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等额推荐制由导师、实验室进行推荐,推荐制候选人无须经学院评审,直接由学院汇总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推荐人须对候选人情况提交推荐意见并签字。

  3. 学校评审及报送

  学校根据奖学金类型组织相关评审,最终将获奖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表格填报要求:各类奖学金申请表学生填写部分签字栏须手写,其余部分必须在计算机上完成,封面字体大小为宋体小三,正文中“申请人主要事迹”一栏字体大小为宋体五号,其余正文字体大小为宋体小四,请保持填写后表格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用A4纸封面单面、正文双面打印,所有奖学金申请表均一式两份。

  2. “学习情况”或“学习成绩”一栏中,“优”为90-100分(含90分),“良”为80-90分(含80分),“中”为70-80分(含70分),“及格”为60-70分(含60分)。

  3. 申请者成绩、论文(已发表,录用无效)、专利(已授权,受理无效)及获奖项目的有效时间限定为上一学年(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

  4. 论文发表要求明确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5. “获奖情况”一栏中获奖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如2019年12月”,奖项名称格式为“××奖/××单位,如优秀学生/北京理工大学”。

  6. 本学年内后续还将开展其他社会捐助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请同学们做好申报风险评估。

  六、各类奖学金兼得关系

  1. 本学年内,国家奖学金(本科生)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之间不兼得。

  2. 本学年内,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与社会捐助类奖学金不能兼得。

  3. 政府部门类奖学金可与其他类奖学金兼得。政府部门类奖学金是由国家部委或其他单位出资设立的,奖学金评定及管理权限基本不在本校的奖学金,如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国防科技奖学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工信创新奖学金等.

  4. 徐特立奖学金是学校最高奖学金,一个学制之内只能申请一次。可以在同一年度与其他各类奖学金兼得。

  5. 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是普奖性质,是评定本科生其他奖学金及荣誉的基础,与其他类奖学金可兼得。

  6. 社会捐助类奖学金每人每年仅能获得一项,不能兼得多种社会捐助类奖学金。

  7. 院级奖学金由学院自行规定。

  联系人:梁凯文,68913996

  

 

  

  151amjs澳金沙门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