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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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05-06 | 阅读次数:

各2015届夏季毕业生:
    我校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5年夏季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见附件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5年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具体名额分配请参看附件1。
    3、请各申报同学于5月11日(周一)下午16:00前提交下列材料:

A.纸质版材料(送至三号教学楼250办公室张翔老师处):
校级优秀毕业生:
(1)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齐全;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公章)成绩单一份;
(3)彩色近期免冠冲印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齐全;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或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公章)成绩单一份;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
(4)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不包含各类奖学金荣誉)

B.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460866041@qq.com):
(1)《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2015年夏季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

注意事项:1、申报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的同学必须同时上交校级优秀毕业生材料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材料。
                  2、申请表中的格式和内容一律不许改变,否则申请表作废;材料逾期不上交或材料上交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3、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3,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见附件4。每位申请同学都需填写附件4,附件4只上交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3视申报情况填写,附件2和附件3只上交纸质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