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6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23 | 阅读次数:

各位学生:
  我校2016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6年春季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具体名额分配请参看附件1。
  3、提交材料:
      A.纸质版材料:
      校级优秀毕业生:
      (1)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需本人签字;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成绩单一份;
      (3)彩色近期免冠冲印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需本人签字;
      (2)加盖学院教学公章成绩单一份;
      (3)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
      (4)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不包含各类奖学金荣誉)
      B.电子版材料: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

四、注意事项
  1、提交申请的研究生请在11月30日11:30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06560522@qq.com,注意文件命名。纸质版材料交3号教学楼248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请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上交相关材料,逾期将不予接收。
  2、各表格形式不可更改,一经更改,不再另行通知,直接视为作废。任何材料未按照上述要求提交,同样视为作废。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说明。
  3、申请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同时需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表格。
  4、导师意见务必由导师亲自签字,若导师不在学校,必须由本实验室其他老师代签,代签格式:***(***代)。学生签字、打印或签字章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