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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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来源: | 发布日期:2015-11-09 | 阅读次数: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组建于1999年9月的国有独资公司,业务范围覆盖从燃气输配、销售、科研、设计、施工到燃气设备制造的完整业务领域。 2006年12月31日,原燃气集团管道天然气业务与非管道天然气业务分立,分立后的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城市天然气业务,并于2007年 5月在香港资产上市。北京北燃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有供热、液化石油气、燃气设计、施工和煤化工等。北京燃气是目前全国最大的城市燃气企业,年用气量、燃气用户数、管网规模、年销售收入均位列全国第一。2014年北京燃气供气量已超过100亿立方米,用户达到600万户。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面向2016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流程及时间进度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校园宣讲、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10个程序。 
  1.发布宣传。校园招聘系列宣传活动以网络媒体(公招网、各高校就业网等)、平面媒体和现场宣讲等形式组织实施。 
  校园宣讲安排: 
  11月份:清华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建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同济大学、天津大学、重庆大学、中国计量学院等。 
  具体时间请关注各高校校内网通知。 
  2.公开报名。时间从2015年11月6日9:00开始,至12月7日24:00结束。报名人员通过公招网(http://www.gongzhao.net)进行统一报名。 
  3.资格初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报名结束后,在公招网上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公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12月中下旬。笔试采取"在线测试"形式,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在公招网发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准考证号及面试通知。 
  5.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一般为1:3(如有并列,按得分排名顺延)。面试当天先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校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原件等相关材料接受资格复审。 
  6.面试。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在公招网统一发布面试通知。 
  7.体检。通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8.考察。对拟聘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等进行考察了解。 
  9.公示。经集团公司批准,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10.录用。按国家、北京市就业政策及国有企业聘用相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专业及要求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主要招聘专业 
  理工类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化学工程/工艺,非常规能源开发,安全工程,土木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流工程,计算机及其他相关理工类专业。
各专业需3-5人。

注:以上专业及人员需求将根据企业发展实际予以调剂。 
  三、福利薪酬
  (一)自见习期起建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二)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 
  (三)岗薪制薪酬体系,五险两金; 
  (四)按规定享受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五)职业化培训;

(六)其它福利(节日补贴、年度职工体检、劳动保护、工作餐补、工会互助等)。
  四、联系方式
  (一)招聘单位信息查询 
  招聘单位官网:http://www.bjgas.com
  集团总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二)报名投递方式 
    报名网站:http://www.gongzhao.net

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10-68771302

报名咨询电话:010-68771216

特别说明:请将《个人简历》、相关证件/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材料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zhaopinbjgas@163.com ;投递邮件名称格式要求:学校+专业+姓名,未按规定格式投递视为无效邮件
  五、重点提示: 
  (一)了解北京燃气企业信息请登录集团官网; 
  (二)简历以公招网申请为准。 
  六、其他
  (一)请随时登陆公招网查询具体工作安排; 
  (二)考生提供信息如有任何不实之处都有可能成为衡量考生诚信与否的标准,诚信指标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我公司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班,任何针对我公司招聘笔试和面试的辅导班、考试教材、复习资料,均与我公司无关。

(四)我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防止受骗,发现冒用我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应聘者因虚假招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的个人或机构,我公司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