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隶属于公安部,成立于1965年,是我国在火灾预防、火灾探测报警、消防通信指挥、火灾物证鉴定等消防安全技术领域内,专业从事科研、检测、鉴定、标准化和工程应用的公益性研究机构。所内设有电气火灾、火灾探测报警、消防通信和消防信息四个专业研究室,主要承担电气火灾防治、火灾探测报警与联动控制、消防远程监控、消防通信指挥、消防信息化、火灾物证鉴定、火灾基础理论、消防工程应用、消防科技信息、消防标准化等领域新技术、新动向的研究。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于2007年建成了国内最大的火灾探测报警与消防通信实验基地,研究所总占地面积120亩,总建筑面积60000平方米,建有电气防火、火灾探测、消防通信指挥、电气火灾物证鉴定等专业实验室,自行研制了火灾烟气数据采集、火灾探测报警性能测试、消防应急指挥卫星通讯系统等实验装置,拥有电磁兼容测试仪、半波暗室、激光共聚焦显微镜、X射线衍射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光谱分析系统等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实验仪器,良好的科研基础条件为研究所科研创新能力的提升和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目前,我所在职人员达242人,事业编制职工157人,聘用合同制职工85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中,有专业技术人员139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人员46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研究人员67人。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达91人,占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为65%。
设在所内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1985年6月经原国家标准局正式批准成立的第一个国家级质检中心,是国家授权的、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验中心主要承担消防电子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验(3C认证)和型式认可产品发(换)证检验、型式检验、各类监督检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船用电子产品检验、进出口商品检验和科技成果鉴定检验等业务,同时还承担电子产品电磁兼容和各类低压电器性能检验。近年来,根据公安部的要求,还开展了公共场所阻燃制品标识检验和建筑装饰材料见证取样检验业务,是公安部授权开展阻燃制品标识检验的指定检验机构。
设在所内的公安部消防局沈阳火灾物证鉴定中心,成立于1993年10月,是公安部消防局授权的全国性火灾物证鉴定专业机构,每年受理全国各类火灾现场痕迹物证鉴定300余起。同时,中心受上级指派或地方消防机构邀请派员参加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先后参与完成了数百余起国内重特大、疑难火灾及爆炸事故的调查工作。上述工作的开展为消防监督部门认定火灾原因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依据。
设在所内的火灾现场勘验与物证鉴定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是2008年8月经公安部批准正式成立的首批公安部重点实验室,是我国消防研究机构中唯一的公安部重点实验室。实验室由现场勘查、理论与信息、痕迹物证物理鉴定、痕迹物证化学鉴定、模拟与仿真、电气防火性能评价等六个研究室组成,主要从事火灾成因规律、现场勘查技术、试验验证技术、物证鉴定技术、电气火灾预防技术及相关领域的研究。
设在所内的国家消防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沈阳),是国家科委批准建立的行业先导型技术研究中心和消防工程技术权威机构,是消防通信、火灾探测报警专业高新科技成果工程化研究、开发、转化的基地。在实现消防电子高新技术成果的系统化、工程化、产业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解决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重大、综合、关键的消防工程问题。中心下设的沈阳消防电子设备厂、沈阳赛飞消防工程技术开发公司、沈阳美宝控制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消防电子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消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等业务。
此外,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十四、十五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中国消防协会消防电子行业分会秘书处、中国消防协会电气防火专业委员会秘书处、ISO/TC21/SC3国内归口单位以及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质量检验站也分别设在我所。
自建所以来,沈阳消防研究所始终引领我国消防电子技术领域的进步和发展,成功研制出我国第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火警调度台,先后承担了国家“八五”、“九五”、“十五”攻关、“十一五”科技支撑、“十二五”科技支撑、“863”、“973”等重大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300余项,制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等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百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4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120余项,拥有专利及软件著作权130余项。
沈阳消防研究所研发的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双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和风管感烟火灾探测器,以及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线型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高灵敏度吸气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和智能疏散指示系统,填补了我国火灾探测报警领域的多项空白,打破了进口产品垄断火灾探测器市场的局面,研究成果通过近百家企业形成批量生产能力,为高层及地下建筑、公路隧道、石油化工企业、计算机房、体育场馆等场所提供了有效的火灾监控技术手段;运用信息技术研发的集报警监控、设施巡检、单位管理和消防监督功能于一体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实现了联网用户消防设施运行状态远程监控,已在全国近百个城市得到应用;研发的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填补了我国灭火与应急救援接处警、消防指挥通信成套技术装备的空白,已在30多个城市的消防部队和20多家大型企业推广应用;研究建立的宏观法、金相法、成分分析法、综合鉴定法等电气火灾物证鉴定分析方法填补了国内空白,在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全国消防部队信息化建设项目中,沈阳所承担了全部标准的编制工作,指导和规范了一体化建设;沈阳所承担的国际标准ISO7240-28《消防联动控制设备》于2008年10月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消防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零突破。此外,沈阳所还开展了大量国际消防科技及标准化动态信息的研究,编译发布《消防科技简报》,为广大消防界同仁服务。
为满足我所各项业务发展需要,结合我所中长期发展规划,现拟招聘2016届硕士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通信技术相关专业2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通信研究室科研开发岗位,主要从事消防通信技术研发工作,要求熟悉通信行业发展情况,通信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具有移动通信、卫星通信、网络通信技术实践经验,熟悉Matlab编程和通信组网技术。
2、计算机、软件技术相关专业2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通信研究室科研开发岗位,要求熟练掌握JAVA、.Net、C++等语言程序设计,承担过相关软件项目或课题设计。
3、电子、自控或相近专业1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报警研究室科研开发岗位,要求掌握传感技术、模拟与数字电路,嵌入式系统开发(ARM系列),熟练使用电路和机电相关软件,有实际项目开发经验和成果、具有较强业务沟通能力和动手能力。
4、电子电气、自动化、强电及计算机等相关专业4人,博士或硕士研究生。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检中心检验管理岗位。
5、工商管理等相关专业1人,硕士研究生,企业管理办公室管理岗位。
6、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相关专业2人,硕士研究生,企业管理办公室相关岗位。
7、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1人,硕士研究生,全日制财经类院校应届毕业生,财务处会计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
2、身体健康,人品正直,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自主学习能力,富于钻研精神,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4、具有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和较好的文字水平。
5、本科为985或211院校优先。
三、待遇及合同签订
囿于事业编制限制,录用人员与沈阳消防研究所企业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所内上述招聘岗位,试用期满后,工资及福利待遇与编制内人员基本达到同工同酬。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请于12月31日之前将个人简历(附成绩单、求职照及相关证书电子版)发e-mail至我所,标题请按照“学校-专业-性别-姓名”填写。
备注: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时间待通知)、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
四、联系方式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文大路218-20号 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政治处
邮编:110034
电话:024-31535881
联系人:孙俊英
Email:sunjunying@syfr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