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定向招录选调生工作,将之作为加强干部队伍源头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培养高素质执政骨干的战略性工程来抓。近年来,河北省不断加强与有关院校的干部人才交流合作,把定向招录选调生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完善招录政策、优化职位设置、简化招录程序、强化跟踪培养,为选调生成长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各个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力量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根据需要,现将河北省直机关2017年度面向部分院校定向选调优秀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2017年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除了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的资格条件之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民服务、为国奉献的远大理想和报国情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17年12月31日)。
(三)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学生干部(在院系以上党组织、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中任职满1学年),或获得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五)符合招录职位的有关要求。
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三、选调政策
录用后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本科生任科员职务,硕士研究生任副科级职务,博士研究生任正科级职务。考核不合格的,经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初审,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精神,为丰富选调生基层工作经历,试用期满后,安排到乡镇或对口基层单位锻炼2年。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12:00。考生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报名(http://wsbm.hebpta.com.cn)。
特别提示:
河北省同时面向贵校定向定专业招录县(市、区)选调生(具体要求见河北人事考试网公告),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省直选调生的同时,还可以报名县(市、区)选调生。已经报考县(市、区)选调生,可同时报考省直机关选调生。一次考试,两次机会。欢迎大家踊跃报考。
考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后,通过系统内“报名表下载”功能,打印《河北省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信息不得改动,如需修改《报名表》信息,须通过报名系统修改后重新下载打印。《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组织、学校就业中心审核盖章后,制作成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文档内容及盖章应清晰可辨,大小控制在2M以内),在系统中上传后提交审核。
特别提示:
(1)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用户名”。登录报名系统后可填报信息、选择报考职位,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3)请按照《报名表》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上传小二寸近期电子彩色照片(蓝底、正面、免冠、jpg格式,30K以下),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0日18:00。对提交审核的考生,一般在24小时内完成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补充或修改信息并重新盖章后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提供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阶段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17年1月12日9:00至1月13日22: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月1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7年1月15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2017年1月16日在石家庄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省直单位组织,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省直单位组织,体检时间初定1月17日。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六)公示和录用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按程序确定拟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选,由各省直单位与其签定就业协议。拟录用人选正式毕业后,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审批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
笔试、面试、体检均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希望有志于到河北工作的学生踊跃报考。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907928,15373678851。
特别提示:
(1)请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通知动态,鉴于考试时间正值春运高峰,为最大限度方便考生,我们将集中4天左右时间,统一在石家庄安排考试、体检等工作。
(2)拟录用考生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填好个人信息的三方就业协议提交至有关省直单位人事处,建议考生提前与所在学校或院系沟通,领取三方就业协议,以免延误录取。
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
2016年12月28日
相关文件
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河北省面向有关院校省直机关职位表.xls 14.0 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