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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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百佳”毕业生的通知
来源: | 审核:陈军 | 编辑:管恩铭 | 发布日期:2017-01-10 |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发挥优秀学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进一步引导在校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将在春季毕业研究生中开展“百佳”毕业生的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具有良好诚信意识和学术道德,综合表现优秀,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原则上北京理工大学(包括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有资格申请。
  5. 在学术之外有其他方面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也可申请。例如:在研究生期间从事班级、学院、学校学生工作或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国防行业就业等的毕业生。
二、推选名额
  首次选出20人(可能有适当调整)进入网络展示环节,最终选出10人入围“百佳毕业生”。
三、提交材料
  个人向学院申请,符合以上推选条件的学生在1月11日17:00之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申报材料如下:
1、以下材料为纸质版:
  ①附件1(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请交至3#250孙老师处。
2、以下材料均为电子版:
  ①200字个人情况说明(注明)
  ②个人生活照1张,要求画质清晰
  ③附件1
  ④附件2
以上材料请命名为“百佳毕业生+姓名”打包发送到jdfentuanwei@163.com
四、推选流程:
1、学院从申报人数中筛选出20人(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可能有适当减少)。
2、1月13日-1月16日公示在学院各公众号中,其中1月13日至14日为投票阶段,15日至16日为公示阶段。
3、投票结束后将综合考虑学院评审团意见排名以及网络投票排名,评选出最终获奖名单。
4、学生处审核备案。学生处认真审查各学院上报汇总表,公布“百佳”毕业生获评名单。
5、表彰奖励。在研究生毕业典礼上表彰奖励100名获评的“百佳”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