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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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7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本科生、研究生)
来源: | 审核:陈军 | 编辑:管恩铭 | 发布日期:2017-04-10 |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我校2017年优秀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研究生: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本科生: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
 
二、评选范围
所有2017届符合预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以及研究生院双证预毕业名单中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按照《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http://www.bit.edu.cn/yxw/dxcz/xsglyx/xssc/103631.htm执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及以上
2、根据我校2017届毕业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本科生、研究生的比例分别为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分别为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即市级优秀毕业生同时也是校级优秀毕业生。
3、申报流程:

a.材料上报:
  各班请在4月19日17:00前上交以下材料,本科生、研究生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A.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送至3#250孙老师处):  
本科生需提交的材料:附件2、附件3、附件4(各一式一份);
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4(各一式一份)。

  填写要求:
(1)以上纸质版材料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均需打印,手写无效。
(2)不得修改登记表表格格式,个人介绍部分精炼简化,打印到一面A4纸上。
(3)各提交材料中如需申请北京市级优秀毕业生请填写附件2,不申请则无需上交。申请北京市级的同时也需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

  B.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jdfentuanwei@163.com):
附件4《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
提交注意:提交时命名邮件名:“XXX班-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同时修改附件名为“XXX班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

 

b.学院评审:
学院将于4月21日前完成评审,同时将名单进行公示,研究生评审时将参考班级排序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生工作情况。

 

c.学院网站公示:
评审结束后,将于4月21日-4月28日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学工处由学工处再次评审。

 

四、注意事项:
1、各位评审的学生在获奖荣誉一栏仅需填写在校期间获得的校级及以上的荣誉称号(如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等)
2、研究生申请时请注意:①各班级请组织班级内推荐顺序评选,并由参与推选所有人签字后统一交给学院,学院将将此作为重要评审依据。个人上报的不予审理。②导师意见齐全,如导师不在可请实验室老师代签,签字格式:XXXX(XXXX代)不可由本人或其他学生代签; 
3、如果有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可申请优秀毕业生与优秀毕业研究生:
①不能于夏季取得双证的;
②已经延期的;
③在校期间受过处分的。


五、联系人:
王新伟     邓岩
68913996/68913729


附件:
1、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3、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登记表;
4、优秀毕业生登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