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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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amjs澳金沙门2022年学生 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方案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6-14 | 阅读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从实践角度去回答好“为谁培养人、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引导北理工青年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在学思践悟中坚定理想信念,在奋发有为中践行初心使命,以实际行动和良好风貌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在实践中成长成才搭建平台、提供条件,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新时代北京高校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和2022年学校工作会精神,以迎接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引导青年大学生走进社会、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民情,淬炼意志品质,增强实干本领,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青春力量。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实践形式

本着“返回家乡、就地就近”原则,暑期社会实践采取“云组队”“本地组队”的组队立项方式,选择同一专题行动,围绕同一主题,在认真遵守实践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基础上,由队员在各自家乡所在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按照“走访调研”“参观访谈”“学习宣讲”“志愿服务”“实习锻炼”“创新创业”等形式,灵活开展实践活动,远程在线组织讨论、凝练内容、形成成果。

鼓励各实践项目以线上形式开展实践活动。如需开展线下实践活动的,要求学生立足属地,建议在当前所在地县(市、区)开展有关活动(须为低风险地区),原则上不允许产生跨省流动。若当前所在地及附近区域出现中、高风险,应立即停止线下活动。要密切关注实践地天气变化和自然地质条件,做好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与处置。

四、专题行动指南

为更好引导青年学生选择合适主题开展实践,不断丰富社会实践内涵,提升实践育人成效,2022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继续拟定了专题行动指南,包含“学习新思想”“服务新战略”“振兴新农村”“助力新经济”“志愿新青年”五大专题(详见附件1),作为实践项目选题参考。

五、工作安排

社会实践系统操作手册见附件3、4;

1. 宣传动员(6月13日—6月20日)

151amjs澳金沙门团委面向各级学生组织和全体同学宣传社会实践活动,做好重点团队的规划和培育,面向全校广泛开展招募工作。

2. 开展培训(6月21日—6月28日)

社会实践校级培训的课程,将于6月20日开始。作为必修课,参与社会实践学生需选择至少3门进行线上学习。实践团负责人按照要求在系统中报名,完成至少4个学时的线上培训。

3. 项目申报(6月30日前)

各实践团队仔细研读专题行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选择适合的主题,及时在社会实践系统进行立项申报。

(1)参加本次实践的学生必须是2022年9月之前在校学生(毕业生已确定在本校升学的,可参加实践)。每个团队至少由6人组成。鼓励依托班级、支部、课题组、实验室组建专题化的实践团队。

(2)本年度社会实践以属地为单位开展,学生可在系统中申请项目并邀请同学加入,或申请加入其它自己家乡所在地开展实践的项目进行组队,经团队负责人同意申请后成功加入队伍。

(3)项目申报采取团队负责人制,由负责人在社会实践系统中申请项目并完成人员组队。实践团队以“主标题——副标题”的形式命名,主标题体现实践特色,副标题体现实践信息。如“实践绘就青春梦想——XX学院XXX赴XX地社会实践”的形式命名。各团队需确定一名教师作为指导教师,指导老师包括专职团干部、思政课教师、专业教师等。

(4)校团委提供联系实践地联系证明。有需要的团队可填写《实践地联系证明》(附件5),命名为“XXX实践团+团长姓名+实践地联系证明”,于6月26日前发送至bitjidianftw@163.com,由学院团委统一交至校团委盖章,扫描后通过邮箱原路发回。

(5)为避免重复计算,实践团队长所在学院(书院)即团队所属单位,由该学院(书院)负责前期立项、中期实践和后期总结工作。

4. 物资发放(7月上旬)

校团委为立项团队配备实践服装和购买保险,各参与学生和指导教师需在登录系统时提供相应身份信息。物资具体发放方式等事项,将另行通知。

5. 开展实践(7月上旬—8月下旬)

各团队按计划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社会实践系统发布实践故事,作为推优材料参考。

所有团队需填写《队员个人责任书》(附件7),以团队为单位收齐提交学院。实践期间,实践团团长应向学院、书院落实“每日一报”,遇到突发情况及时与学院团委安全管理联络员取得联系。

6. 材料整理提交(8月23日-8月30日)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认真凝练实践成果,提交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总结展示说明》(附件6)。

7.学院评审推荐(8月31日—9月12日)

学院团委对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进行评审,并推荐优秀项目参与校级评优。



联系人及电话: 曹润刚   68913996




共青团151amjs澳金沙门委员会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