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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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amjs澳金沙门2019-2020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
来源: | 审核:杨瑞伟 | 编辑:邓岩 | 发布日期:2019-09-07 | 阅读次数:

各151amjs澳金沙门学生:

  按照国家规定,为切实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开展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范围: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并主动向学校递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的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预科生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认定程序

  (一)本人申请:需要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学生,需如实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1,1份),同《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2,1份)尽快提交至班级。

  (二)班级民主评议: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共同组成的认定民主评议小组(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5%),负责本班民主评议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班级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负责对班级自愿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申请”学生初步认定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通过访谈、日常观察等方式,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参考《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指标量化参考标准》(2019版,附件3),并依据《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北理工办发﹝2019﹞79号,附件4),认真进行民主评议,并出具评议意见,初步确定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

  (三)学院审核: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任组长,学院学生工作组成员担任成员,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本院(系)认定工作。学院认定工作组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认真审核班级认定民主评议小组评议的初步结果,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

  (四)公示调整: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联系各自辅导员。认定工作组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的,可向学生事务中心提请复议,学生事务中心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学校审定:公示调整无异议后,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各学院、书院所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建立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及数据库。

三、时间安排

  (一)9月7日—9月8日,申请初次认定的同学请自行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19版,附件1)《北京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2)打印出来如实填写。

  (二)9月9日—9月11日,由各班班委对申请认定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初步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等级,初步确定后,9月11日下午5点前由各班班长将北京理工大学初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院(书院)汇总表》(附件5,本次汇总表要求详细按表格内容记录学生情况)发送至邮箱1758987865@qq.com,命名为XXX班家庭经济困难初步认定名单。班级收取所有同学的附件1、附件2(必交),和证明材料(选交),以及附件5(班长签字)于9月11日下午5点前交至250办公室助管处。

  (三)9月12日—9月23日,学院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后调整并确定学生名单及等级。

  (四)9月25日-26日,学生资助中心对各学院的认定材料进行统计、分析、汇总,报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等级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

  (五)9月27日-9月28日,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后,进行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后相关信息录入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成为学校认定的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四、工作要求

  (一)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等级是本学年各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依据,励志类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须经过困难等级认定,请各班级班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不能获得资助资格。

  (二)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原则上不再单独接受认定。确因家庭变故、遭受灾害等原因又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生单独向辅导员说明情况,报学院审批同意后,经学生事务中心主管处长签字后送至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申请。

  (三)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结束后,将马上开始本学年的助学金评定工作,为确保各项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班级务必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安排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四)学校会不定期地随即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生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立即通报学生资助中心,取消作假学生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将严肃处理。

【注】因为18级及以上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都都没有进行等级认定,只让大家填了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所有有这个需求的新老研究生都需要重新进行认定。

  

  

  151amjs澳金沙门

  2019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