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5届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 审核:杨瑞伟 | 编辑:151amjs澳金沙门 王雪慧 | 发布日期:2014-12-10 | 阅读次数:
 各位毕业生:

  我校2015届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5年春季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原则上延期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参评优秀毕业研究生。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5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各项奖励具体名额分配请参看附件1。
3、请各学院初选推荐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和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上报研究生院进行评选。
A.纸质版材料(送至3#250室张翔老师处):
校级优秀毕业生:
(1)登记表一式两份,导师意见填好;
(2)彩色近期免冠冲印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填好;
(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
    (3)需同时上交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填好;
(4)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不包含各类奖学金荣誉);
(5)彩色近期免冠冲印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B.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jdfentuanwei@163.com):
电子版材料只需上交《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邮件名为“**班某某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

  四:注意事项:
(1) 参评同学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2月17日下午4点前提交完毕;
(2) 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同时要提交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照片。
    (3) 各登记表格式一律不许改动格式,按照表格要求打印,不符合要求的登记表一律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