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2014-2015学年徐特立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编辑:张翔 | 发布日期:2015-10-13 | 阅读次数:

全体学生:

一、评选范围
  徐特立奖学金为我校最高荣誉,奖励对象为北京理工大学二年级及以上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中的特别优异的学生。

二、金额和标准
  1、徐特立奖学金特等奖,每年奖励4名学生,博士1名,硕士1名,本科生2名,奖金每人50000元,可空缺。
  2、徐特立奖学金一等奖,每年奖励10名学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各5名,奖金每人30000元。
  3、徐特立奖学金二等奖,每年奖励10名同学,本科生和研究生5名,奖金每人20000元。
  各专业学院择优推荐本科生和研究生各1名,教育研究院推荐1名研究生,基础教育学院推荐2名本科生。

三、评选基本条件
  徐特立奖学金获奖者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生活态度积极向上,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学习成绩优异,本科生优良率80%以上,研究生优良率60%以上,在德、智、体、美等多方面全面发展;
  3.科技创新能力强,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大赛或学科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科技项目理论研究、实践工作中担任重要工作;
  4. 有社会责任感和团结协作精神,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类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或担任一定的社会工作;
  5.在广大学生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深受师生好评。
  徐特立奖学金不可与其他校级奖学金兼得,但可以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申报,评选顺序为先徐特立学金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为差额评选,落选后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程序
  1、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
  (1)徐特立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2)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加盖教学专用章);
  (3)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经学院初审评议后,报送校学生工作处进行校级评审。
  2、学生工作处负责组织评审,核查候选者情况,并举行校级评审会,确定获奖名单。
  3、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获奖名单报送相关部门和设奖单位。 

五、报送材料要求
  1、申请表学生填写内容必须在计算机上完成,并用A4纸封面单面打印,正文双面打印,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在打印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表要求规范整洁美观,不得擅自修改表格格式,因奖助学金评定时间要求严格,申请者务必重视,如有申请表格式有误、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条件退回,责任自负。
  2、申请者成绩、论文(已发表在刊论文)、专利(已授权专利,受理的不算)及获奖项目的有效时间限定为上一学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3、研究生候选者须提供导师对其学术论文或报告、研究成果的鉴定意见及有关论文书目等。本科生、研究生提供的成绩单的须加盖学院教学专用章。
  4、论文发表要求明确第几作者、三大检索收录情况、影响因子,并附上论文发表封面及首页内容。
  5、获奖项目名称需注明获奖时间(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和举办单位。
  6、各项签名栏请用手写,签字章、私章均无效。  

六、报送时间及重要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学院反映,经过学校讨论,今年徐特立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可重复提交报送,并先评选徐特立奖学金,后评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徐特立奖学金评选落选学生可以递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
      2、各同学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dfentuanwei@163.com。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汇总表、候选人简介模板,压缩包命名为XXX-徐特立奖学金电子版材料。
      3、各同学于2015年10月14日上午10:00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相关老师处,本科生交至三号教学楼250,研究生交至三号教学楼248。纸质版材料包括: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上学年成绩单一式一份,研究生申请者导师鉴定意见一式一份,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候选人简介模板为校级评审会评审汇总材料,请各同学认真填写,该文件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将直接作为校级评审会的会议材料,该材料填写的优劣将直接影响获奖情况。
      5、请各申报同学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并计入学院诚信档案。
      6、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本科生68913729,研究生68913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