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更新】关于评选2017年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来源: | 审核:陈军 | 编辑:管恩铭 | 发布日期:2016-12-16 | 阅读次数:

各位毕业生: 
  我校2017届春季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1、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
  2、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凡我校2017年春季毕业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

三、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思想政治素质高、学习成绩优良率高等基本条件,详细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请执行《北京理工大学关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规定》。北京市优秀毕业生要求符合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且在校期间荣获校级荣誉称号一次以上。
  2、根据我校2017年春季毕业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10%,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比例掌握在研究生毕业人数的5%,北京市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选拔,各项奖励具体名额分配请参看附件4。
  3、各班级进行班内投票排序,学院内评选将以班级推荐顺序为主要依据。
A.纸质版材料(送至3#250室孙老师处)
校级优秀毕业生:
  (1)附件1一式两份,个人介绍简练简化,导师意见填好;
北京市优秀毕业生:
  (1)附件2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填好;
  (2)个人先进事迹材料一份,字数在2000字以上;(一级标题黑体三号加粗居中,二级标题黑体小三加粗,三级标题黑体四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页边距:左3cm 右2.5cm 上2.8cm 下2.5cm,页眉1.5cm,页脚1.5cm,正文行距为多倍行距1.25倍);
  (3)需同时上交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导师意见填好;
  (4)校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复印件,应与附件2“荣获称号记录”一栏所填一致(包括在读研究生期间的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等个人荣誉,不包含各类获奖论文、竞赛类奖项和各类奖学金等奖励以及此次优秀毕业生荣誉);
  (5)彩色近期免冠冲印蓝底照片(1寸)1张,将学院、姓名写在照片背面。
以上纸质版材料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均需打印,手写无效。
B.电子版材料(通过邮箱发送至jdfentuanwei@163.com)
  (1)附件3;
  (2)北京市优秀毕业生先进事迹材料,文件命名为“学院+学号+姓名”(格式同纸质版)。
  发送前将以上两个信息打包并命名为:“北京市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学号+姓名”
四:注意事项:
  (1) 参评同学所有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2月21日下午4点前提交完毕;
  (2) 参评北京市优秀毕业研究生的同学同时要提交北京理工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及照片。
  (3) 各登记表格式一律不许改动格式,按照表格要求打印,不符合要求的登记表一律作废。
  (4) 未经过班级审核上报直接上交表格的,除特殊情况外一概不予参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