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北京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审核:陈军 | 编辑:管恩铭 | 发布日期:2017-01-10 | 阅读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评选要求,现就启动2016年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办法
1.奖励对象
  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设立,用于支持部属高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奖励对象为部署高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团队或个人均可申报,团队人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
  其中,创新奖学金授予在学术创新、学科竞赛和科技发明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创业奖学金授予在自主创业、创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两个奖项同一年度不可兼得。
2.奖励标准

  创新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共四档,奖金额度分别为6万元、3万元、2万元和1万元;
  创业奖学金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共三档,奖金额度分别为10万元、6万元和4万元。

  按照《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我校通过校内评审,评选创新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并可从一等奖中推选2名参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等奖评审;通过校内评审,评选创业奖学金一等奖10名、二等奖10名,并可从一等奖中推选2名参与部领导小组办公室特等奖评审。
3.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突出;
  ③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严于自律、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及和谐校园建设;
  ④未受学校纪律处分。
(2)具体条件
①创新奖学金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显著,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发展,在国际、国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的论文;参加学科竞赛、创新类大赛,成绩优异;参加重大科研项目,做出较大贡献;在技术上有较重要的革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
②创业奖学金
具有创新创业精神、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创业项目创意新颖、市场前景良好;参加高水平创业竞赛,成绩优异;独立或合伙注册公司或在高校创业孵化园、科技园创业;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技术含量较高,创新性较强;产品或服务项目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评选程序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采取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评选过程遵循“四公开”原则,即评选条件公开,获奖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获奖结果公开。
1.学院推荐
  各学院按照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3)上报推荐学生,组织学生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按推荐顺序填写《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附件2),提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推荐团队参评时,团队成员均需符合评选条件,并应确定第一成果人,填写申请表。
2.学校评审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委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评选,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确定入选名单,确定奖励等级;并分别推荐不超过2名创新奖学金和创业奖学金特等奖候选人。
三、工作安排
1.学院推荐
请申报人于1月11日17:00前提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①《北京理工大学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电子版和纸质版2份,纸质版各签字处需手签)。
  ②参评本科生需提交上一学年成绩单及各类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发表期刊封面、专利授权)复印件;参评研究生需提交在读期间成绩单、导师对其科研和论文发表情况的鉴定意见(需要导师签字)及各类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及发表期刊封面、专利授权)复印件。团队参评的应附所有团队成员成绩单及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③《XX学院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学生名册》(电子版1份)。
  ④纸质版于1月11日17:00前交至良乡校区至善园A209姜老师处或中关村校区3#250孙老师处;电子版于1月11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同时命名为“创新奖学金/创业奖学金+个人姓名/团队负责人”邮箱地址为jdftw2016@163.com;逾期未交且未提前说明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视为放弃参评。
2.学校评审
  学校于1月16日前完成申报材料评审,确定拟奖励名单,进行公示。
3.工作要求
  为保证工信创新创业奖学金评选顺利开展,各学院应充分宣传,确保推荐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应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各项信息真实有效。